新華社北京8月3日電(記者 何雨欣 侯雪靜)記者3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近日對做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擴大進行了工作部署,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國稅局、地稅局之間的協作配合。
剛剛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將從目前的上海擴大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和廈門、深圳10個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針對營改增這次試點擴圍,稅務總局表示,試點地區要著重做好試點企業範圍確定、徵管系統準備、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管理、稅控系統推行、稅務人員和納稅人培訓等工作,總局也將有序推進徵管系統開發、核心設備採購等工作。
目前我國的財政體制中,增值稅主要由國稅機關徵收,營業稅主要為地稅務機關徵收,根據改革設計,營改增後,將由國稅機關統一徵收。針對這一變化,稅務總局要求,加強國稅局、地稅局之間的協作配合,按時完成徵管資料和數據交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