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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各級公立醫院9月1日起“先住院後交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04日 11時14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寧8月4日電(記者徐文婷)記者從青海省醫療衛生改革辦公室獲悉,青海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將於9月1日起全面推行“先住院後結算”服務模式,惠及全省五百多萬各族群眾。

    此次“先住院後結算”服務模式覆蓋省、州(地、市)、縣(市、行委)公立醫療機構(含中醫和民族醫醫院)和鄉鎮衛生院、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服務對象為參加省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患者;與用工單位簽訂醫療協議的工傷病人;“三無”病人(無姓名和居住地等身份證明、無責任承擔機構或人員、無搶救治療費用的病人);突發公共事件中需緊急救治的患者以及醫療機構認可的其他人員。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在為患者辦理住院手續時,將根據患者醫保證(卡)、身份證或戶口簿、低保證、五保證、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證等有效證件審核患者參保身份和救助對象身份,對符合條件的患者簽訂住院費用結算協議,並將相關證件交醫療機構保管,不需交納住院押金即可入院治療。

    醫院在患者出院前一日出具發票和總費用清單,由患者或家屬到醫療機構出院處辦理出院結算手續,交納自付費用,醫保和醫療救助報銷費用由醫療機構定期向醫保經辦機構和民政部門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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