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8月4日電(記者 劉金輝)記者從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為了使保障房真正方便低收入群體,避免保障房空置,該廳對保障房選址進行了“三不”硬性規定,並明確要求廉租房應主要佈局在城市中心城區。
河南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要求在保障房項目實施中做到“三不”,即對選址距離中心城區過遠、缺少基礎設施配套的項目不予立項和審批;對基礎設施配套不能滿足基本入住條件的項目限期整改,不達標的一律不組織驗收;對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房的商品房開發項目,不予辦理預售手續,並明確要求,廉租房主要佈局在省轄市、縣(市)中心城區,公租房中心城區安排規模不低於當地年度任務總量的40%。
據了解,河南要求在新開工商品住房、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項目中按照10%的比例配建保障房。
河南省房地産商業協會副會長趙進京説,目前來看,在商品房項目中配建保障房效果比較好,因為開發商是按市場需求來建房的,他不可能把房子建在沒人願意住的地方,因此,政府應制定一些優惠政策如減免一些稅費等鼓勵開發商配建保障房。
據了解,在2009年和2010年時,由於相關制度設計還不夠完善,河南部分地區由於保障房選址偏遠、基礎設施不配套等原因造成了廉租房空置率過高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