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5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科技部去年8月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民營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的實施意見》。為何出臺這樣的政策措施?近一年來這些政策措施成效如何?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産業司劉艷榮巡視員。
提升民營企業創新能力已是當務之急
劉艷榮説,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企業發展迅猛,目前已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0%以上,提供80%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承擔75%以上的技術創新活動,擁有約65%的發明專利和80%以上的新産品,成為推動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的重要力量。
她説,由於現有政策在執行過程中,部分激勵創新的政策還不能完全落實到位,還不同程度上存在“彈簧門”和“玻璃門”等現象,導致民營企業技術創新動力不足,創新能力建設仍顯滯後。“加強技術創新平臺建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已成為影響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關鍵。”
為此,《實施意見》主要圍繞推進民營企業建立技術(開發)中心,承擔或參與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重點)實驗室建設,以及建立和完善服務於民營企業的技術創新服務機構等,分類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
支持大中小民企建設研發機構
據劉艷榮介紹,結合大型民營企業的發展基礎和特點,《實施意見》主要從四個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積極推進大型民營企業建立專業化的技術(開發)中心。截至2011年底,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已達8156家,其中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793家,民營企業佔了近70%。
——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行業大型骨幹民營企業承擔或參與國家和地方佈局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等産業關鍵共性技術創新平臺。
——鼓勵有實力的大型民營企業積極“走出去”,參與全球化的産業創新網絡和研發平臺建設,增強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力。793家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目前已在海外建立了631家技術開發與設計機構,其中民營企業佔到50%以上。
她説,基於目前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普遍缺乏研發機構的狀況,《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強化政府的引導作用和政策扶持:
——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中小民營企業自建技術(開發)中心,促進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方向發展。
——引導中小民營企業參與組建産業技術聯盟,鼓勵中小民營企業通過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設立聯合研發機構,或通過投資控股、參股等方式共建研發機構。
——對於已出臺的財政、金融、稅收等有關激勵創新的政策,在中小型民營企業中加大推進落實力度。促進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對中小民營企業自建技術(開發)中心給予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
向民企研發機構開放技術創新平臺力度加大
劉艷榮説,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和工信部等部門積極促進利用政府資金支持建設的科技基礎設施、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等技術創新平臺,加大向民營企業研發機構開放先進實驗儀器、裝備和設施的力度。
國家還大力發展面向民營企業的公共技術服務機構、政策服務機構和科技政策諮詢仲介機構,僅國家技術示範轉移機構、國家大學科技園、生産力促進中心等就分別達130多家、80多家和2200多家。
我國將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知識産權維權援助體系,探索建立公益性的專利信息服務平臺;探索在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設立面向民營企業研發機構的客座研究員崗位。推進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建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吸引國內外優秀人才參與民營企業研發機構建設。
各地積極落實《實施意見》
劉艷榮説,《實施意見》下發後,各地方政府高度重視,把推動民營經濟發展、提升民營企業創新能力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進行部署。
浙江省發佈實施《關於促進我省民營科技研究開發機構發展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文件,明確對民營企業建設技術創新平臺的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去年,浙江省支持研發平臺建設經費的60%給予民營企業,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經費支持比例更是高達90%以上。
廣東省積極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在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以及土地供應、採購投標過程中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在安排戰略性新興産業專項資金中對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民營企業給予適度傾斜支持。
河南省專門對民企進行有關政策宣傳和解讀,積極探索産學研聯合新機制,組織有關民營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開展聯合攻關,推動風電、軌道交通、花卉、超硬材料、智慧電網等領域組建産業創新聯盟。
劉艷榮表示,下一步,相關部門將重點推進民營企業創新平臺建設和創新能力提升,包括:著力改善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人才問題;加大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力度,推動公共創新平臺開放共享;加快推動企業主導的産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助力民企提高投資決策水平和效益
——發展改革委談鼓勵和引導工程諮詢機構服務民間投資的實施意見
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記者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6月初發佈了《關於鼓勵和引導工程諮詢機構服務民間投資的實施意見》。為什麼要發佈這樣的文件?它有哪些重點和亮點?記者就此採訪了發展改革委投資司有關負責人。
規避投資風險 優化資源配置
發展改革委投資司有關負責人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程諮詢業承擔了三峽工程、南水北調、汶川災後重建等舉世矚目的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決策諮詢、方案論證、工程設計和管理、工程建設監理等工程諮詢服務工作,確保了項目的科學決策和成功實施,有力推動了我國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進程,在保障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規避投資風險、調整産業結構、加強和改善投資宏觀調控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詳細閱讀
關於印發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全國工商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外事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廳(局)、財政廳(局)、商務廳(局)、人民銀行分行、各地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質檢局、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外匯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境外投資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我們研究制定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現印發你們,請在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