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8月22日電(記者 孟昭麗)福建將於今年起向民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校劃撥生均公用經費,外來工子女就讀這些民辦學校將免學雜費。
剛剛公佈的《福建省教育廳關於扶持和規範民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校發展的意見》指出,福建各地將對轄區內已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隨遷子女學校,下達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委託任務,並按照當地同類公辦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實際接收人數足額撥付教育經費,用於減免隨遷子女相應的學雜費。
意見還指出,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同等納入國家助學體系,在政府資助、評獎評優、升學就業、社會優待等方面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學生享有同等權利。
近年來,福建努力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並將其納入全省中小學電子學籍系統統一管理,取得顯著成效。但由於城鎮化進程加快,流動人口急劇增加,福建部分地方城區公辦教育資源需求與供給的矛盾仍然突出。
目前,福建仍有8.5%的隨遷子女在民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校就學。這些學校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城區義務教育資源緊缺狀況,但辦學條件相對簡陋,師資力量薄弱,教學質量不高。
為此,福建在給這類學校劃撥公用經費的同時,還將改善其辦學條件,加強師資配備,並開展各地公辦學校與民辦隨遷子女學校對口幫扶,不僅公辦學校骨幹教師定期送課到民辦學校,同時定期組織民辦學校教師參加公辦學校的教研活動。福建各地還將選派公辦學校優秀幹部到民辦隨遷子女學校擔任教育督導員,加強對民辦隨遷子女學校的管理和教學質量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