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強對各地工作的指導,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協調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相關部門,將各省份學前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制定執行情況、各類幼兒園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列為今年下半年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檢查重點,加大對違規收費行為的監督查處力度。
關於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印發的《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民辦幼兒園制定和調整保教費、住宿費標準,要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執行。同時要求,享受政府財政補助(包括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和稅收等)的民辦幼兒園,可由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合同約定等方式確定最高收費標準,由民辦幼兒園在最高標準範圍內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報當地價格、教育、財政部門備案後執行。
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已經出臺了《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下一步會積極協調國家發改委,要求各地物價部門進一步加強民辦幼兒園成本監審和備案工作,使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同時,加強幼兒園收費及執行標準的信息公開工作,使收費程序公開、明確、便捷,使收費依據公示、清晰,便於群眾監督了解。(記者靳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