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記者南辰)臨近9月,各地中小學生又要開學了。作為長期關注校車安全的記者,禁不住想給各地,尤其是農村偏遠地區的相關負責人提個醒:開學前一定要繃緊校車安全這根弦。
今年秋天,是有《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保駕護航後第一個完整學期的開始。《專用校車生産企業及産品準入管理規則》也剛剛實施,很多地方的中小學校還購置了嶄新的校車。應當説,不管是從保護校車安全的法律環境,還是校車硬體設施的配置,抑或是社會各界的重視程度,相比以往學期都有很大進步。相關部門一定要抓住這股東風,在開學前的這段時間裏,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落實各級責任,認真排查各種隱患。
其實國家有關部門對校車安全問題一直沒有放鬆。就在十幾天前,新華社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公安部等20個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秋季開學後開展一次專項治理。同時,國務院已批復同意建立由上述20個部門組成的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全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2012年秋季,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還將組織開展全國《校車安全條例》貫徹落實情況專項督查。
記者認為,校車相關管理部門,尤其是農村基層負責人急需注意的是,近期一些地方因遭遇颱風、強降雨等,造成很多或明或暗的地質災害隱患,有可能對農村校車安全運營造成一定影響。相關負責人應當本著孩子生命至上的原則,在開學前對校車運營路線進行一次徹底排查。基層對校車安全負責的校方、公安交管等部門的“一把手”最好能親自負責進行排查。
同時,對於各地屢屢發生過的校車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無資質駕駛、車內遺忘孩子等頑疾,更要高度重視,要通過對相關司乘、管理人員的嚴格培訓和約束,堅決消滅這些安全隱患,要系統地把法律威懾轉化為預防制度的設計,加強路面執法力度,絕不能讓正寧、豐縣那樣的悲劇再次上演!
當然,也要避免基層因為怕擔責,在過渡時期簡單粗暴停開校車的做法,不能讓“一刀切”的“懶政”導致孩子們無校車可坐,從而把交通風險分散給各家各戶的農用車、“蹦蹦車”甚至是拖拉機。要按照20個部門聯合發出通知的精神,保障過渡期內接送學生上下學的所有符合規定條件的載客汽車都取得校車標牌;過渡期結束後,所有接送小學生、幼兒上下學的校車為符合國家校車標準的專用校車。
縣級人民政府要針對過渡期大量不符合國家校車標準的載客汽車作為幼兒、小學生校車使用的實際情況,按照“既保證安全、又不讓學生無車可乘”的原則制訂過渡期交通安全方案,組織建立並嚴格落實校車使用許可制度和校車駕駛員資格審批制度。
從汽車社會的角度看,社會各界要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中對校車安全禮的規定落到實處,形成禮讓校車的社會風氣和交通文明氛圍,讓孩子們新學期在路上感受到社會的關愛和呵護,度過一個安全的學期,幸福的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