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9月3日電(記者 朱旭東、孫鐵翔)江蘇太倉在醫療保障“普惠”的基礎上,探索引入商業保險運作機制,開展覆蓋全民的大病再保險,對醫療費用高、可能因病致貧的參保對象實行“特惠”。
太倉市2008年即已形成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並存的醫保體系,多年來戶籍人口參保率保持在99%以上。但47萬戶籍人口中,每年有200人到300人住院費用在15萬元以上,其中城鄉居民醫保實際結報率只有50%多一點。在這種情況下,因病致貧現象時有發生。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陸俊表示,要想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僅僅局限在現行醫療保障制度框架內是不夠的,必須引入新市場機制,探索與商業保險相結合的新路子。
2011年7月,經投標,人保健康成為太倉市大病再保險的承辦機構,作為基本醫保的補充,對大額自付醫療費用提供再次補償服務。制度規定,如果參保個人住院費單次或年度累計超過1萬元,保險公司將對1萬元以上的部分提供配套服務與管理,按照53%至82%的比例分段遞增補助,上不封頂。
62歲的退休職工郭明奎和老伴陸月娥兩人每月收入2900元。郭明奎因患肺癌要持續化療,2011年度住院16次,總共花費34.5萬元,通過職工醫保政策報銷後,個人仍需支付7.34萬元。再保險累計賠付4.1萬元後,實際個人支付3.24萬元。“總算能喘口氣了,加上兩個兒子的補貼,生活還算正常。”陸月娥説。
據了解,2011年度,太倉再保險項目共為2604名參保群眾提供了再次補償,其中職工1296人、城鄉居民1308人。而住院醫療費用超過15萬元的有207人,其實際報銷比例普遍超過80%,大大緩解了他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陸俊認為,太倉的“大病再保險”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強調政府主導。“大病再保險”是基本醫保的補充、延伸和放大,並不是商業保險公司推出的醫療保險新險種;二是關注實際水平。不糾纏政策範圍內、目錄範圍內報銷比例的概念,而是追求實際報銷比例,讓百姓算得清、聽得懂;三是不增加群眾負擔。群眾仍按正常繳費參加基本醫保,不用再掏錢,“大病再保險”的資金從基本醫保統籌基金中提取,不足時由財政安排;四是互助共濟。實行職工、城鄉居民統籌,充分體現社會保障公平互助的基本特徵;五是注重醫療管控。保險機構通過建立一支專業化的駐院巡查代表隊伍,建立醫療專家評估機制,建立巡查信息及時反饋機制等,有效實施醫療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