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4日電(記者 余靖靜)浙江省教育廳4日宣佈,該省90個縣(市、區)中,62個縣(市、區)實現了公辦初中小學“零擇校”,佔比約為69%。在杭州、紹興、衢州三個地級市,已實現了轄區內所有公辦初中小學“零擇校”。
根據統計,在尚未實現“零擇校”的28個縣域中,有20個縣(市、區),擇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下,7個縣(市、區)的擇校生比例較上年下降50%以上。目前僅平陽縣的實驗中學和中心小學,擇校生比例沒有達到明顯下降的要求,浙江省教育廳已督促該縣整改。
浙江省教育廳2012年1月全面推行公辦初中小學“陽光招生”,考慮到政策的推行難度,目標定為“把擇校率降到5%以內,或者擇校生比例較上年下降50%以上”。
浙江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吳永良説,69%的縣域教育部門和學校“自我革命、自我加壓、自斷後路”,這樣的勇氣值得肯定。吳永良表示,治理擇校亂收費更要治本。浙江將進一步重點加強薄弱學校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