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記者 徐硙)唐卡、赫哲族魚皮衣、揚州玉雕、苗族銀飾、蒙古族馬頭琴、陜西社火臉譜、湘東儺面具……在9月10日閉幕的第二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博覽會上,200余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和展品與觀眾來了個“親密接觸”。
這也是我國近年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現。
據文化部統計,十年間,國務院批准公佈了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共1219項。各省(區、市)人民政府也公佈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共8566項。大部分市、縣也建立了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基本建立。
十年間,我國完成了首次非物質文化遺産全面普查,共收集珍貴實物和資料29萬件,普查文字記錄達20億字,拍攝圖片477萬張,普查資源總量近87萬項。
十年間,1488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得到命名,促進了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的活態傳承,通過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瀕危項目及代表性傳承人開展搶救性記錄,建設了12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也是這十年,我國積極參與國際合作,推動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規則制定,目前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29項,“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7項,總數達36項,成為世界上入選項目最多的國家。
非物質文化遺産,這顆人類文化傳承的“明珠”,從黨的十六大以來,得到了國家的大力支持與保護: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扶持對重要文化遺産和優秀民間藝術的保護工作”。
2003年,我國啟動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
2004年,我國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
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意見》。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6月1日,這部法律正式施行,這標誌著我們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走上法制化軌道。
十年耕耘終結碩果。
這十年,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由單個的項目性保護逐步走向系統保護、科學保護和依法保護階段,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體系已初步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産,這一承載民族個性、審美、風俗、習慣的“活”文化,被細心呵護起來,經過十年的努力,朵朵文化奇葩更加艷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