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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詳解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12日 07時08分   來源:人民日報

    近日,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為什麼要制定出臺這個《意見》?

    答:大學生村官工作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中央領導同志對大學生村官工作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系統總結經驗、完善和創新政策,推動這項戰略性工程更有效、更健康發展。這次中央有關部門聯合製定出臺這個《意見》,就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大學生村官工作的規劃、政策、體制、機制,確保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幹得好、流得動,推動這項工作更加健康、有序發展。

    問:大學生村官工作的總體目標規劃是什麼?

    答:《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大學生村官工作的總體目標規劃,主要有三條:一是明確選聘規模。到2015年,全國一半以上行政村配備大學生村官。二是明確培養使用目標。經過3至5年努力,平均每個鄉鎮有2名左右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兩委”正職尤其是村黨組織書記,逐步實現1/3以上行政村有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幹部;每個鄉鎮至少有1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有大學生村官工作經歷;每個縣(市、區)至少有3至5名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有大學生村官工作經歷。三是拓寬發展渠道。鼓勵和支持大學生村官自主創業或繼續學習深造,積極向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各行各業輸送優秀大學生村官。

    問:對規範大學生村官崗位管理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主要有三條:一是進一步規範崗位性質。大學生村官崗位性質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是國家開展的選派項目。其工作、生活補助和享受保障待遇應繳納的相關費用等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二是進一步規範管理體制。大學生村官係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縣(市、區)委組織部牽頭負責、鄉鎮黨委直接管理、村黨組織協助實施。三是進一步規範選聘工作的組織實施。由省(區、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統一組織實施,或者由省、市兩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由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大學生村官簽訂聘任合同。

    問:《意見》對改進選聘工作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意見》著眼于提高大學生村官隊伍的整體素質,打牢日後培養使用、有序流動的基礎,對改進選聘辦法、嚴把大學生村官“入口”提出了三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強調嚴格選聘標準,堅持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幹部和回原籍優先的原則,注重選聘重點高校、基層急需專業畢業生,進一步改善隊伍結構。二是提出創新選聘方式,借鑒一些地方選聘“985”、“211”高校畢業生的做法,探索採取學校推薦、雙向選擇、駐村見習以及面向重點院校定向選聘等方式,增強選聘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提高選聘質量。三是提出探索與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相銜接的選聘考試方式,引導和鼓勵更多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和貧困、邊遠地區任職。

    問:對強化管理考核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意見》提出,要健全和完善考勤、述職、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導,並具體提出嚴格在村工作紀律、完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完善續聘制度等三個方面的要求。

    問:在健全保障機制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

    答:《意見》對健全大學生村官保障機制有四條規定:一是按時足額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建立正常增長機制。新聘任大學生村官補貼標準比照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收入水平確定,並隨之同步提高。二是探索建立大學生村官績效考核獎勵制度。三是健全和落實大學生村官社會保險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學費補償、助學貸款財政代償等相關配套保障制度。四是提高財政補助標準。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為西部地區大學生村官人均每年2萬元、中部地區人均每年1.5萬元、東部地區人均每年0.8萬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承擔。

    問:對鼓勵幹事創業是如何規定的?

    答: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規定:一是積極扶持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強調要建立健全黨委政府引導、社會組織和企業扶持、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探索創新創業扶持模式,積極為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提供資金支持、項目論證、技術指導、市場信息等服務,通過大學生村官創業帶動社會青年創業。二是激勵優秀大學生村官紮根農村幹事創業,並提出具體激勵政策: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的大學生村官,保留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幹部補貼。

    問:在加大選拔使用力度上有哪些新的規定?

    答:主要有四條規定:一是樹立注重實績、崇尚實幹的選人用人導向,改進從大學生村官中考錄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辦法。二是逐步提高面向大學生村官考錄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比例。三是統籌選調生工作與大學生村官工作。四是注重選拔優秀大學生村官進入鄉鎮和縣(市、區)直部門領導班子。

    問:在促進有序流動方面有哪些政策和措施?

    答:《意見》提出,要加強大學生村官職業生涯規劃指導,建立健全組織引導、市場配置、雙向選擇的工作機制,引導大學生村官多樣化發展,實現有序流動。一是建立擇優推介制度,引導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通過人力資源市場自主擇業,省市兩級每年舉辦一次大學生村官專場招聘會。二是廣泛宣傳大學生村官優勢和潛力,引導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等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員。三是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經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推薦,可轉聘為街道社區工作人員、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指導員或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四是鼓勵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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