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局公佈一批因非法違法或違規違章被處罰的煤礦名單
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記者陳煒偉、朱立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4日公佈了一批因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産建設被處罰的煤礦或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名單,其中包括8處決定關閉或提請關閉的煤礦和374處停産整頓的煤礦。
這8處決定關閉或提請關閉的煤礦包括了今年3月發生瓦斯爆炸事故並造成22人死亡的遼寧省遼陽市燈塔市大黃二礦。安全監管總局要求,對已經實施關閉的煤礦,要加強巡迴檢查,防止其死灰復燃。對提請關閉的煤礦,有關地方政府要按照規定及時作出決定。對決定關閉的煤礦,相關部門要及時吊銷相關證照,停止供應並處理火工用品,停止供電,拆除礦井生産設備、供電、通信線路,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妥善遣散從業人員。
這份名單公佈的374處停産整頓的煤礦,主要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是安全設施設計未經批復擅自施工建設,超越批准的礦區範圍超層越界採煤,以及安全生産許可證過期等。安全監管總局要求,要由有關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按規定實施掛牌督辦,逐礦明確責任人,負責監督煤礦停産到位。
此外,安全監管總局還公佈了被處以50萬元以上大額經濟處罰的88處煤礦,被吊銷安全資格證的13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以及未執行領導帶班下井制度被查處的16處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