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記者陳菲)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25日介紹,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至2011年,全國法院向刑事被害人發放的救助金額逐年遞增,已累計發放救助金23377萬餘元,12978名刑事被害人獲得救助。法院將積極推動刑事被害人救助地方立法。
最高法院當日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了近年來人民法院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有關情況。據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130余個地、市出臺了具體實施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專門文件,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機制。寧夏回族自治區、江蘇省無錫市還出臺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地方性法規。
孫軍工説,從長遠來看,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是一項制度安排,最終應當納入法制軌道。幾年來的救助實踐表明,對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進行地方性立法是具備條件的。各地法院將積極爭取地方人大支持,採用地方立法或者以人大常委會決議的形式出臺相關地方性法規。最高法院將認真總結地方法院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經驗,配合全國人大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立法調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