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0月11日電(記者楊玉華)公安部日前發佈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從嚴”是突出特徵,包括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和實習期駕駛人管理升級,對闖紅燈、故意遮擋車牌等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等。如果這些“從嚴”能夠落到實處,無疑是件大好事。
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機動車駕駛人已達2.36億人,其中駕齡不到一年的駕駛人比例超過11%。新手涌現,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諸多隱患。剛剛結束的國慶長假中,全國有794人死於交通事故,新手違規駕駛、操作不當等原因不容忽視。近年來把“剎車當油門”致多人死傷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從這個角度説,新規應時而為,切中要害。
然而,從以往機動車行駛管理情況來看,新規定中一些“從嚴”的條款可操作性令人擔憂。比如,新規要求實習期駕駛人上高速路須有3年以上駕齡的駕駛人陪同,而以目前的定點管理方式和警力,要想對上高速路的車輛實施預防式檢查難度很大,發現違規後怎樣處理也有待解答。
再比如,新規對故意遮擋車牌等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而目前各省份間並未實現交通違法信息共享,處罰也未聯動,“各管一段”造成少數機動車駕駛人故意遮擋車牌,在監管盲區肆意超速。對這種可能危及他人生命財産安全的故意違法行為,處罰再重一些也不過分,但如果沒有具體的配套實施方案,扣12分這條新規也可能只是“看起來很嚴”。
要落實駕駛新規,需要創新交通管理方式,當務之急是增加動態監管,尤其是高速路上的實時巡查,同時應儘快打破各省份間“信息割據”,實現數據共享、聯動治理。
機動車駕駛關乎生命安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新規提振了人們對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信心。但嚴規只有落到實處,才能達到修訂規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