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0月21日電(記者婁辰)從明年起,山東省將利用新農合基金購買大病保險,藉以提高參合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減輕農民個人醫藥費用負擔。
山東省政府近日下發《關於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工作的意見(試行)》,其中明確,從明年起山東省將利用新農合基金購買大病保險,在新農合報銷的基礎上,對參合居民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再給予補償,並與醫療救助有效銜接,形成多重保障機制,提高參合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
據記者了解,從明年起,山東先將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農村居民生産、生活、給家庭帶來沉重負擔,且療效確切、費用易於控制的兒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等20類重大疾病納入大病保險保障範圍。新農合大病保險的補償實際支付比例將不低於50%。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個人最高年補償限額為20萬元。
新農合大病保險以政府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形式,通過公開招標確定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新農合大病保險業務,招標的主要內容包括具體補償比例、盈虧率、配備的承辦管理力量等內容。中標後以保險合同的形式承辦新農合大病保險,保險合同原則上3年為一個週期。
截至今年上半年,山東省新農合已覆蓋全省6519.11萬農民,參合率達到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