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 陳煒偉、朱立毅)記者24日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産,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決定於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組織20個督查組開展全國煤礦安全生産專項督查,範圍覆蓋21個省級産煤單位。
安全監管總局通報指出,截至10月21日,全國煤礦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34.4%和27.7%,總體穩定好轉,但形勢依然嚴峻。突出問題是煤礦非法違規生産建設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重大事故隱患沒有得到有效防治,煤礦安全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煤礦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根據部署,此次專項督查的主要內容是各地進一步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加強督促檢查,認真排查治理重大隱患,嚴格執行停産整頓指令,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具體措施和落實情況。
督查內容還包括各地開展煤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特別是“回頭看”活動安排部署情況;各地淘汰煤炭落後産能實施情況,以及年産9萬噸及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停産整頓落實情況和瓦斯防治能力評估開展情況;各地典型煤礦事故案例宣講情況等。
據介紹,此次專項督查對像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重點煤礦企業,督查範圍覆蓋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新疆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等21個省級産煤單位。
安全監管總局要求,各督查組要督促所查地區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監察機構深入礦井,對轄區瓦斯、水、火等災害嚴重煤礦和安全生産基礎薄弱煤礦進行全面檢查,對沒有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的礦井、沒有按規定建立瓦斯抽採系統或瓦斯抽採不達標的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礦井、通風系統不完善礦井等“四類礦井”必須堅決停産整頓。
此外,各督查組要以生産集中地區、災害嚴重礦區為重點對象,通過隨機抽查,解剖分析煤礦安全生産問題,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的,要及時向有關企業下達安全執法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