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 江國成)記者31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為切實推動解決藥品安全領域誠信缺失問題,我國將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建立“黑名單”制度等手段,懲罰失信藥品生産經營企業。
據發展改革委有關機構負責人介紹,多年來,藥品安全領域一直存在不同程度的誠信缺失問題,尤其是毒膠囊事件曝光後,社會對藥品安全問題的反響十分強烈。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衛生部、工商總局和食品藥品監管局等七部委9月聯合印發實施《關於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決定採取四大方面的失信懲戒措施。
根據上述懲戒措施,各部門在現有行政處罰措施的基礎上,結合監管對象的失信類別和程度,進一步明確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措施。在此基礎上,由各部門依據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失信記錄,對失信主體實施行政監管性聯合懲戒;由藥品行業協會對失信會員實施行業性懲戒。
對失信藥企,《指導意見》還要求建立“黑名單”制度,在各級新聞媒體和網站上進行披露和曝光。通過失信信息的廣泛傳播,使失信的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受到市場性懲戒(市場交易、融資等)和社會性懲戒(社會譴責等)。
這位負責人説,對藥品安全領域的違法失信行為,還將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