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吳晶晶)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衛生部近日聯合發佈的《“十二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提出,到2015年,全國市級以上重點危險廢物産生單位的危險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利用處置,設市城市(包括縣級市、地級市和直轄市)醫療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置。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十一五”期間,全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法規體系基本形成,利用處置能力顯著提升,全過程監管初見成效。2010年,全國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共利用處置危險廢物840萬噸,較2006年提高了180%。但我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礎薄弱、歷史欠賬多,“十二五”期間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壓力依然很大,形勢依然嚴峻。
《規劃》提出,要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作為“十二五”深化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狠抓産生源頭控制,進一步提高無害化利用處置保障能力,提升全過程監管能力,有效遏制非法轉移傾倒行為,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手段,不斷提高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水平,降低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到2015年,全國危險廢物産生單位和經營單位的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別達到90%和95%以上。
《規劃》還設置了9項重點任務,包括開展危險廢物調查,積極探索危險廢物源頭減量,統籌推進危險廢物焚燒、填埋等集中處置設施建設,科學發展危險廢物利用和服務行業,加強涉重金屬危險廢物無害化利用處置,推進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推動非工業源和歷史遺留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提升運營管理和技術水平及加強危險廢物監管體系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