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 記者5日從此間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志願者隊伍建設,促進志願服務科學發展,建立健全社會志願服務體系,民政部決定在全國開展志願服務記錄製度試點工作。
據介紹,志願服務記錄製度試點工作根據《志願服務記錄辦法》有關要求進行,主要內容包括完善志願服務記錄管理辦法和記錄標準、建立健全志願服務回饋激勵機制、建立健全志願服務記錄查詢和證明機制、推進志願服務記錄信息化和建立健全志願服務記錄管理機制。
民政部要求,每個省份要選擇3至5個試點地區,在城鄉社區和民政服務機構率先進行志願服務記錄製度試點。民政部根據各地申報情況,確定試點名單,啟動試點工作。試點為期兩年。明年底,各試點地區對志願服務記錄試點情況進行中期總結,民政部將組織專家對試點進行評估,並視情況適時擴大志願服務記錄製度試點範圍,加快試點步伐。
根據民政部新近出臺的《志願服務記錄辦法》,志願者組織、公益慈善類組織和社會服務機構應當安排專門人員對志願服務記錄進行確認、錄入、儲存、更新和保護,並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或者業務主管部門對志願服務記錄工作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