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1月23日電(記者婁辰)山東省23日出臺《關於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大幅提高科研成果轉化過程中科研人員的收益比例,最高可享有95%的轉化收益。
記者從山東省科技廳了解到,山東新政策規定,允許和鼓勵在魯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職務發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職務發明成果一年內未實施轉化的,在成果所有權不變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團隊擁有成果轉化處置權,轉化收益中至少70%、最多95%歸成果完成人或團隊擁有。
山東還鼓勵在魯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企業實施股權激勵以及分紅激勵試點;在魯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創辦的企業,其知識産權等無形資産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為技術股份;允許和鼓勵在魯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推廣機構的科技人員兼職科技創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其收入歸個人所有。
據介紹,在我國科技管理體制中,職務發明的所有權和收益權大部分歸單位所有,科研成果在轉化過程中往往存在估值和科技人員所得收益偏低等情況,這些都影響了科技人員參與科技創業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