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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舉行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第一次全體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24日 15時32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澳門11月24日電(記者趙衛 劉冬傑 藺娟)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11月24日在澳門舉行,選舉會議成員346人出席了會議。會議推選産生了選舉會議主席團,分發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候選人提名信。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來澳門主持選舉工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主持會議並講話。

    李建國首先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吳邦國委員長向各位選舉會議成員問好並對他們積極出席會議表示感謝。

    在介紹了選舉工作的總體安排後,李建國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澳門回歸祖國以後,廣大澳門同胞既有權依法參加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各項事務的管理,也有權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這是澳門同胞擺脫殖民統治、實現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也是“一國兩制”的重要體現。

    李建國指出,澳門回歸以來,澳門特別行政區先後選舉産生的九屆、十屆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參加了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過去的13年,澳門全國人大代表恪盡職守,勤勉盡責,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澳門全國人大代表富有開創性而又務實的履職活動,已經成為“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繼續做好澳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工作,對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和澳門基本法,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相信大家會以對國家和澳門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把選舉工作搞好。

    李建國説,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的全國人大代表必須是年滿18周歲的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同時,按照憲法的規定,全國人大代表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澳門前三次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都是成功的,選出的代表是符合要求的。我相信,在前三次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大家這次一定不辜負全國人民的期望,不辜負廣大澳門同胞的期望,把真正擁護憲法和澳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愛國愛澳的人士選為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

    李建國強調,澳門回歸祖國13年來,“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澳門同胞當家作主,享有的民主權利和自由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更為廣泛。剛剛勝利閉幕的中國共産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是在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定性階段召開的一次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盛會。十八大報告對港澳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和部署。貫徹落實好十八大精神,對於繼續成功地把“一國兩制”事業推向前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希望大家心繫國家根本利益和澳門同胞福祉,不負眾望,盡職盡責,圓滿完成這次選舉任務。

    按照選舉辦法的規定,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的提名,經過表決,推選出由馬有禮、劉焯華、李沛霖、楊俊文、何厚鏵、賀一誠、黃顯輝、曹其真(女)、崔世安、梁慶庭、廖澤雲等11位選舉會議成員組成的澳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按照選舉辦法的規定,主席團主持選舉會議。

    會議向每位選舉會議成員分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提名信》。按照選舉辦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應選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為12名,每名選舉會議成員提出的代表候選人不得超過12名;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凡有意參選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應在選舉會議主席團確定的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時間期限內領取和填寫參選人登記表,取得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提名信,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親自送交選舉工作辦公室。

新華社澳門11月24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發表講話。講話全文如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2012年11月24日)
李建國

各位選舉會議成員,女士們、先生們:

    我受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委託,主持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同我一起專程從北京來澳門參加選舉工作的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萬賓先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先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何曄暉女士,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先生,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先生。參加會議的還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主任白志健先生,副主任徐澤先生。

    在此,我首先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吳邦國委員長向大家問好,祝賀各位依法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並對各位積極出席會議、履行法定職責,表示衷心的感謝!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依法通過並公佈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共為365人。名單公佈後至今,有1位選舉會議成員去世。今天的會議,應到成員364人,出席346人,缺席18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選舉會議舉行全體會議,須有過半數成員出席。出席今天會議的人數已經超過半數,符合法律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解放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代表組成,代表名額不超過3000名,每屆任期五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於2013年3月任期屆滿。按照憲法規定,在每屆全國人大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要完成下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今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關於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規定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于2013年1月選出。這次會議還通過了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這個選舉辦法,總結以往三次選舉工作的成功經驗,對選舉名額、選舉方式和選舉程序等總體上未作變動,保持了選舉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這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高度重視,從今年上半年開始,全國人大常委會即按照法律規定開始了有關選舉工作的各項準備。今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依照選舉辦法的規定,在澳門發放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並接受登記;8月,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並予以公佈,選舉會議宣告成立。今天,選舉會議正式開始工作。

    根據選舉辦法的規定,選舉會議的工作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召開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推選11名選舉會議成員組成主席團,隨後的選舉會議將由主席團主持。主席團召開第一次會議,從主席團成員中推選常務主席1人,此後的主席團會議將由常務主席主持。

    第二階段,選舉會議成員依法提名代表候選人。主席團召開第二次會議,匯總並公佈代表候選人名單和簡介,將代表候選人名單及其簡介印發選舉會議全體成員。

    第三階段,召開選舉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確定總監票人和監票人,進行投票選舉,宣佈選舉結果。主席團召開第三次會議,決定發佈選舉結果的公告,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報送關於選舉結果的報告。

    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的具體安排,將在主席團産生後,由主席團研究決定,併發佈公告。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報告,確認代表資格,公佈代表名單。

    下面,我就做好這次選舉工作講幾點意見。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形式。在我國,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産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澳門回歸祖國以後,廣大澳門同胞不僅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主人,同時也成為國家的主人,既有權依法參加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各項事務的管理,也有權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有權依法選舉自己的代表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這是澳門同胞擺脫殖民統治、實現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也是“一國兩制”的重要體現。

    澳門回歸以來,澳門特別行政區先後選舉産生的九屆、十屆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參加了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過去的13年,澳門全國人大代表恪盡職守,勤勉盡責,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代表們積極出席每年的全國人大會議,參加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參加醞釀討論、投票選舉和決定任命國家機構組成人員,參加討論決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事項,參加審議和表決法律案。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年任期內,代表們共提出224件建議、批評和意見,受到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對改進國家相關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代表們積極參加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各項活動,提出了許多富有建設性的建議和意見。澳門全國人大代表先後赴江蘇、河南、內蒙古、四川和湖南等地進行視察,參加中央有關部門就深化粵港澳合作、中央惠澳政策及實施情況等內容的專題講座活動。代表們積極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共有37人次列席了每兩個月一次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有8人次參加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勞動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科技進步法、殘疾人保障法的執法檢查活動。代表們向國家有關部門代轉澳門居民申訴函共37件。同時,代表們依照澳門基本法的規定,積極參加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工作,並與澳門各界人士一道,全力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為維護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

    “一國兩制”實踐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富有開創性而又務實的履職活動,已經成為“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澳門全國人大代表眼界寬廣,不僅熟悉資本主義社會的管理和運作,而且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情的認識也與日俱增,對於“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勤於思考,不斷建言獻策。澳門全國人大代表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促進“一國兩制”偉大事業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繼續做好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工作,對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和澳門基本法,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位選舉會議成員,你們來自澳門各界別、各階層,具有廣泛代表性,肩負著重要責任,相信大家會以對國家和澳門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把選舉工作搞好。

    各位選舉會議成員:這次選舉,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為依據,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全國人大代表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既享有很高的榮譽,又承擔著重大的責任。根據選舉辦法,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的全國人大代表必須是年滿18周歲的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同時,按照憲法的規定,全國人大代表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澳門前三次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都是成功的,選出的代表是符合要求的。我相信,在前三次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大家這次一定不辜負全國人民的期望,不辜負廣大澳門同胞的期望,把真正擁護憲法和澳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愛國愛澳的人士選為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

    各位選舉會議成員:澳門回歸祖國13年來,“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澳門同胞當家作主,享有的民主權利和自由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更為廣泛。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特區政府的有力領導和社會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澳門特別行政區克服各種困難和挑戰,經濟快速發展,社會事業全面進步,同祖國內地的交流合作全方位擴展,對外交往更為活躍,國際影響進一步擴大。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先生領導下的特區政府堅持以民為本,積極踐行“陽光政府,科學決策”理念,依法穩健施政,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採取多項扶貧解困措施,市民生活不斷改善,保持了社會穩定、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有特區政府和澳門同胞的共同努力,澳門一定能保持繁榮穩定。

    各位選舉會議成員:剛剛勝利閉幕的中國共産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是在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定性階段召開的一次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盛會。十八大確立了科學發展觀的歷史地位,規劃了到二〇二〇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藍圖,部署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目標任務,為繼續推動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黨的十八屆一中全會選舉産生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實現了黨的中央領導集體又一次新老交替。現在,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正在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對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勝利充滿信心。十八大報告對港澳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和部署。報告指出:“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政策,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報告還強調:“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必須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這些重要論述與胡錦濤主席在澳門回歸祖國十週年慶祝大會上的講話精神是一脈相承的。十八大報告還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闡述了對未來港澳工作的總體要求,表明了對香港同胞、澳門同胞有智慧、有能力、有辦法管理好、建設好特別行政區的信心。貫徹落實好十八大精神,對於繼續成功地把“一國兩制”事業推向前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各位選舉會議成員:我們的使命是神聖的,責任是重大的。希望大家心繫國家根本利益和澳門同胞福祉,不負眾望,盡職盡責,圓滿完成這次選舉任務。

澳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于2012年11月24日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主持,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一致推選選舉會議主席團成員崔世安為主席團常務主席。第二階段,由主席團常務主席崔世安主持。主席團確定: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時間;2012年12月17日上午舉行選舉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投票選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主席團還確定梁慶庭為主席團新聞發言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由選舉會議成員10人以上提名。每名選舉會議成員提名的代表候選人不得超過12名。 >>>詳細內容

澳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主席團舉行第一次會議

    新華社澳門11月24日電(記者趙衛 劉冬傑 藺娟)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11月24日在澳門舉行,會議推選崔世安為主席團常務主席。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主席團是選舉會議的領導機構,主持選舉會議,其主要職責是:確定選舉日期;確定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時間;公佈代表候選人名單和簡介;提出總監票人和監票人的人選,提交選舉會議表決;宣佈選舉結果,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接受與選舉代表有關的投訴,並轉報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處理。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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