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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談艾色變?——寫在世界艾滋病日來臨之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30日 10時10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劉景洋、楊玉華、淩軍輝) 世界艾滋病日前夕,江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小齊一紙訴狀,把拒絕錄用他的進賢縣教體局告上法庭,這是我國第四例艾滋病就業歧視公開維權案。此前,天津艾滋病人因屢遭拒診而隱瞞病情成功手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艾滋病,這個曾讓人避之不及的“世紀瘟疫”是否仍然令人恐慌?艾滋病人,這群一直生活在陽光下的“隱身人”,是否還在為生存的尊嚴和發展的權利掙扎?面對全國接近50萬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社會公眾是否還有一些難以消除的誤解與偏見?

    改變病情認知:艾滋病從“世紀瘟疫”轉變為慢性傳染病

    從1985年我國發現首例艾滋病人至今已有近三十年時間,經歷了傳入、擴散和快速增長的過程,艾滋病雖然對公眾來説並不陌生,但種種關於艾滋病的誤解和偏見仍然存在。

    “艾滋病讓人害怕,是一種很臟的病。”北京市民李先生説。“那你怕什麼?”記者問,“不知道,反正心裏就是接受不了。”他答道。

    “如果你在公交車上説自己有艾滋病,立刻會跑掉半車人。”北京“愛心家園”志願者小輝説,儘管艾滋病防治知識不斷普及,但很多人還十分懼怕感染者。

    同時,更多人還在潛意識裏把艾滋病和道德敗壞畫等號,殊不知很多感染者是因輸血等間接方式感染,本身也是受害者,背後是複雜的社會問題。“如何對待艾滋病感染者,這與他的病因無關。”

    跟糖尿病、癌症等常見病一樣,艾滋病至今仍屬人類無法完全治愈的範疇,但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對艾滋病的根本認識已經發生轉變。中國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吳尊友説,艾滋病已從“世紀瘟疫”轉變為一種慢性傳染病。實踐證明,艾滋病與糖尿病、高血壓一樣,可防可控可治,科學合理用藥可大幅降低傳染性,患者可以活到預期壽命。

    一項臨床試驗證明了這種説法。衛生部艾滋病臨床專家工作組組長張福傑介紹説,試驗表明,如果晚期接受治療,病患者可以多活14年,而如果早期發現並堅持治療,可以多活40年。這大大超出癌症的預期壽命,所以艾滋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檢測不去治療。

    參與中國艾滋病感染者生存狀況專題調研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潘綏銘認為,人格尊嚴是生命保障的前提,艾滋病人也應享有人格尊嚴,摘下道德評判的“有色眼鏡”,用科學的素養和平等的態度對待這一群體,這是一個社會文明成熟的標誌。

    拓展醫療渠道:定點醫院只是過渡,最終讓所有艾滋病感染者平等就醫

    此前,天津艾滋病感染者小峰被兩家醫院拒診,而後向第三家醫院隱瞞病情才得到手術。事件經輿論曝光後,推諉病人的醫院遭到衛生部門的查處。但這一事件引發的爭議仍在持續。

    江蘇南京艾滋病感染者小郭坦言,去醫院看病多數時間都要隱瞞身份,“知道這樣不好,但我沒辦法”。他説,一次去醫院看感冒,護士不敢給我抽血,還當著我的面,把我碰過的東西全部進行消毒,我感到很屈辱。

    “個別醫護人員的違法行為加劇了公眾的恐慌。”清華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教授李楯説,艾滋病防治條例保障了感染者平等就醫的權利,非無法可依,關鍵是要做到違法必究,不再讓“歧視”變成一種“情有可原”。

    李楯最近就艾滋病感染者就醫權和醫護人員職業暴露等問題致信衛生部,要求公佈對推諉拒治查處結果以警示業內,同時建議開展標準防護培訓、制定賠償措施,降低醫護人員職業暴露感染艾滋病的風險。

    我國最早開展艾滋病治療的北京佑安醫院,每年要接治艾滋病感染者數千例。北京佑安醫院感染科護士長福燕説,即使拒絕了感染者,仍有窗口期內血檢無法驗出的問題,關鍵要做好標準防護,視每個患者的血液為感染血液,終身堅持職業化標準就會遠離職業暴露危害,其他患者更無需擔心會被院內污染。

    福燕説,當前最突出的問題是,很多人要“長期帶毒健康生存”,定點醫院無法滿足艾滋病感染者全部需求,例如心臟、腦外、眼科等,包括大手術。

    對此,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副處長付文豪最新回應稱,定點醫院是當前條件不充足時期的過渡管理策略,最終將實現艾滋病感染者在所有醫療機構都能享受安全有效的服務。“目前受技術水平、資源分佈等因素限制,管理、監管難度大。隨著社會公眾的認知水平、醫療技術的提升,醫療資源的豐富均衡,將適時做出調整。”

    突破發展困境:保險剔除歧視條款 就業呼喚平等待遇

    在艱難維持生存的同時,艾滋病感染者群體的發展權益越來越受到關注。11月26日,江西艾滋病感染者小齊將進賢縣教體局告上法庭,他因報考教師崗位查出感染艾滋病毒被拒錄,艾滋病感染者就業歧視維權呼聲漸高。

    按照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享有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衛生部疾控局副巡視員孫新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艾滋病人今日遭遇的就業困境就是昔日乙肝患者面臨的尷尬。

    同時,商業保險將艾滋病感染者列為免賠條款,長期以來也是保險行業的“潛規則”。孫新華説,值得欣慰的是,保險歧視條款已經開始打破。“我們已協商保險監管部門,要求保險公司撤掉這一條款,但有保險公司還是沒落實。”

    據了解,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已下發《關於推薦使用〈人身保險産品條款部分條目示範寫法〉的通知》,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在人身保險産品中要剔除“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的除外責任條款。這表明保險公司應對感染者採取無差別對待原則。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消除艾滋歧視條款,各方仍在不斷努力推進。

    “無論是保險免賠還是就業歧視,都折射出艾滋病感染者的發展困境。”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熱線律師劉巍説,尤其公務員錄用等方面將艾滋病感染者排除在外,負面示範不可小視,傳遞平等的正能量,才能使感染者加強自我管理,科學治療。

    專家表示,艾滋病更像一面鏡子,它映射出我們社會文化中的不合理現狀。消除歧視,科學應對,是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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