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2月14日電(記者 張京品、黎華玲)為建設高效政府,簡政放權,西藏日前取消調整192項行政審批項目。
自治區審改辦負責人介紹,這次西藏將取消65項行政審批項目,下放28項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權限,合併15項行政審批項目,同時將承接84項國務院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取消的65項行政審批項目主要包括進口單位付匯備案核準核銷,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衛生許可等。
此外,西藏還將探索建立行政審批項目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對沒有法律依據,以部門規章、文件等形式設定或變相設定的行政審批項目,將通過動態審查和清理機制逐步予以規範。
據了解,10年來西藏累計清理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405項,清理調整率達65%,其中取消1209項,減少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