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1日宣佈,為促進外貿經濟持續穩定增長,進一步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決定自明年1月1日起,降低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簡化出入境檢驗檢疫計費方式。預計收費標準降低後,每年可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約52億元。
根據兩部門發佈的《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費標準由原來的分別按貨物總值1.5‰、1.2‰計收,降為按貨物總值0.8‰一次性收取;其中,介質土、植物油由按貨物總值的0.67‰降為0.3‰收取;小批量食品由按貨物總值的4‰降為0.8‰收取。
《通知》規定,邊境口岸每批次價值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邊境小額貿易、對臺小額貿易貨物檢驗檢疫費收費標準,統一降為按每批次30元收取。僅實施衛生檢疫的,不收費。
《通知》將部分資源類商品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由從價計徵改為從量定額收取。對礦砂、礦渣和礦灰等商品按每噸0.6元收取;對液化天然氣、氣態天然氣和石油原油按每噸0.08元收取。
《通知》還簡化了計費方式,將貨物檢驗檢疫費由原來的按品質檢驗、動物臨床檢疫、植物現場檢疫、動植物産品檢疫等各項分別計收,合併為按貨物檢驗檢疫費一項計收,取消累計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