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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查處首起壟斷案件 7單位被處罰金219萬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28日 19時15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沙12月28日電(記者丁文傑)湖南省物價局28日召開新聞通報會稱,通過長達7個月的調查,認定湖南婁底市保險行業協會、婁底市11家財産保險公司和湖南瑞特保險經紀公司實施“價格聯盟”,對當地新車保險市場構成壟斷,隨後對涉案單位處以219萬元的行政處罰。

    這是湖南省歷史上查處的首例價格壟斷案件。

    根據湖南省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調查,2007年6月,由婁底市保險行業協會牽頭,組織中國人民財産保險、中國平安財産保險、天安財産保險、中華聯合財産保險、中國太平洋財産保險、安邦財産保險、陽光財産保險、中國人壽財産保險、都邦財産保險、渤海財産保險、中國大地財産保險等11家財險公司設婁底市支公司與湖南瑞特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共同組建婁底市新車保險服務中心,由婁底市保險協會領導,與11家財險公司先後簽訂“合作協議”,規定所有新車保險業務必須集中在該中心辦理,並劃分了各公司在新車保險業務中的市場份額,在“中心”外辦理新車保險業務,按實收保費的2倍處以違約金,同時扣減當年市場份額1個百分點。

    2009年7月,婁底市保險行業協會牽頭組織10家財險公司簽訂《婁底市保險業機動車輛保險費率優惠標準自律公約》,規定各財險公司對新車保險不得給予任何費率折扣和優惠,違反規定每單處違約金1000元。當年12月,婁底市保險行業協會再次牽頭組織10家財險公司簽訂《自律公約》,自律公約再次規定,各簽約公司對使用年限1年以內的新車不得給予任何費率折扣和優惠,違者將處該單保費2倍的違約金。

    2010年6月,10家財險公司與湖南瑞特續簽合作協議,協議規定,各公司不得在新車保險服務中心場外出單,特殊情況確需場外出單的,須報新車保險服務中心同意,並用新車保險服務中心工號出單,各公司應嚴格遵守婁底市保險行業協會牽頭制定的自律公約。2011年12月中國大地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婁底市支公司加入該公約。

    2012年4月,婁底市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召開11家財險公司和新車保險服務中心參加的約定新車商業保險費率統一優惠折扣的會議,商定對符合一定條件的投保的新車商業險統一給予95%的優惠,到2012年5月4日,11家財險公司全部執行95%的折扣優惠。

    湖南省物價局調查認為,這種行為構成了市場壟斷,依據《反壟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決定給予婁底市保險行業協會等7個單位共計罰款219萬元的行政處罰,另有5家財險公司因市場份額較小,且在調查中提供了關鍵證據,免除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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