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7日電(記者胡浩)針對目前我國居民醫藥費用負擔仍然較重,不合理用藥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問題,衛生部部長陳竺7日表示,新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公佈後,各地要規定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例。
陳竺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二級醫院基本藥物使用量和銷售額都應達到40%至50%,其中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縣的二級醫院應達到50%左右;三級醫院基本藥物銷售額要達到25%至30%。
陳竺説,儘管目前基本醫保政策範圍內報銷比已達75%,但由於報銷目錄外用藥未得到有效控制,實際報銷比只有50%左右。此外,藥品生産流通領域秩序混亂、藥品價格虛高和流通成本巨大,不僅造成藥品和耗材等醫療資源浪費,增加了醫保基金的透支風險,也成為腐蝕衛生隊伍、導致患者對醫務人員不信任的重要因素。
他要求,應制定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用藥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商業賄賂等不法行為,維護藥品正常的生産、流通和使用秩序。
對於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破除“以藥補醫”,陳竺表示,2013年將繼續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試點縣達到全國縣總數50%以上,為2015年底在90%的縣級公立醫院和全部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取消“以藥補醫”機制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