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 霍小光、崔清新)從2011年上半年開始的全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已全部完成。記者22日就這次縣鄉人大換屆選舉情況採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負責人。
問:2010年,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新修改的選舉法,明確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這次縣鄉人大換屆選舉是選舉法修改後的首次換屆選舉,“城鄉同比”原則貫徹落實得怎麼樣?
答:貫徹“城鄉同比”的要求,主要是通過做好選區劃分和代表名額分配工作來落實的。各地嚴格按照各選區選1至3名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大體相等的規定,科學合理地劃分選區。縣級劃分農村選區240854個,佔選區總數的69.44%,比上屆上升5.82%。鄉級劃分農村選區833542個,佔選區總數90.99%,比上屆上升1.62%。各地普遍以戶籍人口為基數,結合人口普查統計數據,確定和分配代表名額。縣級農村選區分配代表名額408190名,佔代表名額總數的67.69%。這表明,“城鄉同比”原則得到了較好的貫徹落實,更好地體現了人人平等、地區平等、民族平等。
問:如何評價這次換屆選舉,有什麼特點?
答:這次換屆選舉,是一次公開、公平、公正的選舉,是一次成功的選舉。有這樣幾個特點:一是廣大人民群眾民主參與的積極性高漲,選民參選率一般都在90%以上,許多地方的選民登記率和參選率均高於上屆。二是憲法原則和新修改的選舉法得到有效貫徹落實,首次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成為本次換屆選舉的最大亮點。三是流動人口參選等選舉工作中的新問題解決得比較好。四是代表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一線工人、農民以及婦女代表的比例與上屆相比都有提高,“兩升一降一保證”目標基本實現。五是順利完成新一屆縣鄉兩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選舉,基層政權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
問:選舉過程中是如何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的?
答:選舉過程中,各個環節嚴格依法進行。一是嚴格按規定推薦和確定候選人。選民推薦候選人積極,縣鄉兩級十人以上聯名推薦代表候選人分別佔候選人總數的65.03%和64.26%。一般經較多選民同意就能確定正式候選人,不能形成較為一致意見後的預選確定比例,縣鄉兩級分別為14.62%和4.24%,比上屆上升12.09%和1.08%。二是依法做好介紹代表候選人工作。根據選舉法新的規定,在選舉前,各地選舉委員會主動或者根據選民要求,認真組織正式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活動,見面所佔比例縣鄉兩級分別為75.54%和81.17%。三是嚴格按照選舉法的規定組織投票選舉。在投票站投票的選民分別佔縣鄉兩級選民總數的42.65%和38.79%,比上屆分別上升12.65%和12.61%。使用流動票箱投票的選民分別佔27.97%和31.49%,比上屆下降7.96%和7.85%。
問:流動人口參選這一新問題是如何解決的?
答:目前我國流動人口已達兩億多,其中絕大部分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中央精神,各地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利用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對外出人員進行統計核實;確定專門人員負責書面委託,利用傳真、短信、郵件等方式,加強與外出選民聯絡;由選舉委員會統一向選民戶籍所在地的選舉機構發函聯絡,幫助取得選民資格證明等,較好地保證了流動人口參選。從統計數據看,流動人口中,“落地參選”的選民分別是縣級為711萬多人,佔登記選民總數的0.72%,鄉級為311萬多人,佔登記選民總數的0.43%。委託投票的選民縣級為8076多萬人,鄉級為6722多萬人,分別佔選民總數的8.23%和9.29%,除去因文盲或殘疾等不能書寫的少數情形外,委託投票的主要是流動人口。另外,還有相當一部分流動人口返鄉參選。但由於流動人口數量大、流動頻繁,一些人長期在外聯絡不上,返鄉投票成本高,委託投票和“落地參選”程序複雜,導致流動人口的參選率不高。今後還需要及時總結,深入研究,完善選舉法有關規定,進一步簡化流動人口參選程序,提高流動人口參選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