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3日電(記者杜宇)數九寒冬,南方集中供暖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23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就相關問題一一作答。
問:我國是如何劃分供暖地區的?
答:根據國家標準《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GB50176-93),用累年最冷月和最熱月平均溫度作為主要指標,累年日平均溫度點5℃和點25℃的天數作為輔助指標,將全國劃分為嚴寒、寒冷、夏熱冬冷、夏熱冬暖和溫和五個地區。
目前媒體關注的“要求集中供暖的南方地區”主要指夏熱冬冷地區。這一地區累年日平均溫度穩定低於或等於5℃的日數為60天至89天,以及累年日平均溫度穩定低於或等於5℃的日數不足60天,但累年日平均溫度穩定低於或等於8℃的日數大於或等於75天。其氣候特點是夏季酷熱,冬季濕冷,空氣濕度較大,當室外溫度5℃以下時,如沒有供暖設施,室內溫度低、舒適度差。近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這些地區的建築也逐步設置供暖設施,供暖方式主要以分散供暖為主。
問:我國供暖主要方式是什麼?不同的供暖方式有什麼特點?
答:供暖主要方式包括集中供暖和分散供暖方式。集中供暖是指熱源和散熱設備分別設置,用熱媒管道相連接,由熱源向多個熱用戶供給熱量的供暖系統,主要用於嚴寒、寒冷地區。
除了集中供暖外,其他方式均為分散供暖,主要是指小型鍋爐房供暖、局部供暖和單戶式供暖。
集中供暖具有能源利用理論效率高,適於長寒冷期全空間連續供熱等特點,但也存在工程建設規模大、週期長、一次投資高、供熱量調節難度大、空氣污染嚴重、無法調動居民節能等問題。
分散供暖具有建設規模小、週期短,運行、管理靈活方便、便於計量等特點。但分散供暖如採用燃煤則熱源效率低、污染物控制難度大,受地域、資源、環境、建築類型以及生活習慣的影響,適用範圍受到限制,但如採用電熱、可再生能源則完全不一樣。
問:夏熱冬冷地區宜採取什麼樣的供暖方式?
答:夏熱冬冷地區涉及14個省(直轄市)的部分地區,冬季潮濕陰冷,室外溫度低於5℃時,人們的不舒適感要比同樣室外溫度的嚴寒、寒冷地區大,因此,夏熱冬冷地區有必要設置供暖設施進行冬季供暖。
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築面積約34億平方米、人口約1億人,如果採取北方傳統的全空間連續集中供暖方式,能耗每年將會增加約2600萬噸標準煤,約相當於目前北方採暖地區集中供暖總能耗的17%、“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中年節能量的20%;同時,二氧化碳排放量將增加約7300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將增加約5.2萬噸,煙塵排放量將增加約1.2萬噸;將會增加這一地區能耗總量,並且加劇環境污染。因此,夏熱冬冷地區供暖方式的選擇應根據當地氣象條件、能源狀況、節能環保政策、居民生活習慣以及承擔能力等因素,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分析確定供暖方式。
根據夏熱冬冷地區供暖期短、供暖負荷小且波動大等特點,提倡夏熱冬冷地區因地制宜地採用分散、局部的供暖方式,如:戶用熱泵式分體空調器、燃氣壁挂爐、電採暖等分戶獨立供暖方式,地源熱泵、水源熱泵、太陽能輔助等局部供暖方式;同時,通過改善外墻、屋面、外窗等圍護結構,提高建築的冬季保溫性能。鼓勵夏熱冬冷地區充分利用地熱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可借鑒北京菊兒衚同利用熱泵技術供暖,也可學習北京東、西城區平房利用峰谷電蓄熱供暖(居民負擔低於傳統集中供暖)以及北方地區地板電供暖技術等,提高居住環境舒適度。除餘熱廢熱利用外,不提倡建設大規模集中供暖熱源和市政熱力管網設施為建築集中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