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作市場化 不搞拉郎配
——工信部總工程師朱宏任解讀兼併重組指導意見
新華社北京1月24日電(記者劉菊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國務院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際協調小組12家成員單位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併重組的指導意見》,提出汽車、鋼鐵等規模效益顯著的九大行業和領域在“十二五”期末兼併重組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引起相關工業領域及資本市場高度關注。
工信部總工程師、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際協調小組成員、辦公室主任朱宏任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最大的特點是堅持市場化運作,以企業為主題,政府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消除制約企業兼併重組的體制機制障礙,絕不搞拉郎配,促進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
政府層面:制定政策,掃清障礙
“政府在兼併重組中的作用,不是簡單的資金投入,而是完善相關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營造有利於企業兼併重組的政策環境。同時,完善企業兼併重組服務管理體系,消除制約企業兼併重組的體制機制障礙,規範行政行為。”朱宏任説。
《意見》制訂過程中,廣泛徵求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和專家學者、重點企業的意見,並結合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工業轉型升級規劃及各行業發展規劃,從整體上提出了推進兼併重組工作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
“主要目標是通過推進企業兼併重組,提高産業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升級。”朱宏任説。
朱宏任強調,意見在營造環境和做好管理服務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確和具體的要求,各地將認真清理、修訂、廢止各種不利於企業兼併重組的政策、規定和做法,尤其要堅決取消各地自行出臺的限制外地企業對本地區企業實施兼併重組的規定。同時,積極探索跨地區企業兼併重組地區間利益共享機制,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地區間可根據企業資産規模和盈利能力,簽訂企業兼併重組後的財稅利益分成協議,妥善解決企業兼併重組後增加值等統計數據的歸屬問題,實現企業兼併重組成果共享。
企業層面:真正主體,公平競爭
“此輪兼併重組,將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遵循經濟規律和市場準則,尊重企業意願,由企業通過平等協商,自願自主地進行。”朱宏任強調,《意見》要求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産業政策,兼顧國家、地方、企業和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債權人、債務人和企業職工等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社會和諧穩定。
調研發現,目前不少企業對兼併重組工作缺乏戰略層面的整體考慮,沒有根據其主導業務和核心優勢來選擇並購對象,並購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很多企業對兼併重組的風險認識不足,在實施中出現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影響了兼併重組的順利進行。還有一些兼併重組項目方案制訂的不錯,對前期並購過程中的風險也有防控預案,但在並購後的資産、人員、管理和文化的整合方面做得不夠,最終導致兼併重組的失敗。
“針對上述問題,意見對企業開展兼併重組工作提出了導向性意見。一是引導企業根據自身戰略規劃,按照國家産業政策要求,結合宏觀經濟狀況和行業,科學制定兼併重組方案;二是指導企業識別、評估兼併重組中面臨的市場、財務、職工安置以及跨國並購等風險,妥善制定應對預案和措施;三是提醒企業高度重視重組後的要素資源、人員、文化、管理等方面的整合,實現優勢互補、深度融合。”朱宏任説。
市場格局:大企業頂天立地,小企業鋪天蓋地
從2012年資本市場看,前11個月中國並購市場共完成 2199宗並購交易,交易總金額達4022億元。儘管交易數量持續小幅度下滑,但交易金額呈現出上升趨勢。“交易金額增大,案例減少,説明兼併重組的力度在加大,效果在顯現。”朱宏任説。
《意見》中提出的九大行業和領域有一個共同特徵,即規模經濟效益顯著。但目前這些行業的組織結構不盡合理,産業集中度不高,企業小而分散,社會化、專業化水平較低,缺乏能引領行業健康發展的大企業,從而引發重復建設、産能過剩、惡性競爭等突出問題。
“兼併重組的目的並非把所有企業都推動起來做大,而是出現大企業頂天立地、小企業鋪天蓋地的健康業態。”朱宏任表示,意見將結合行業自身特點和企業實際情況實行分類指導,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和優勝劣汰,促進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形成結構合理、有效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