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2月1日電(記者鄧華)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從適應勞動用工市場化的新形勢出發,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為抓手,全面推進勞動用工規範化管理,努力保障農民工的各項合法權益。
據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呼和浩特市推動勞動監察網格化建設,建立了基層工作網格。根據勞動保障監察管轄規定及轄區用人單位的分佈情況,以9個旗縣區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為基礎,全市共劃分77個勞動保障監察管理網格,將城鄉所有用人單位納入網格監控範圍。
通過採集整理用人單位信息,全市初步建立起包括基礎信息、投訴舉報、執法辦案、實時監控等功能的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系統;監察員和協管員深入每個網格採集用人單位勞動用工信息,一戶一檔,做到用工情況底數清、信息全。
據介紹,網格化和信息化工作推進以來,呼和浩特市基本做到用工單位的變化情況能及時掌握、違規線索能及時發現、違法行為能及時查處,實現了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由被動受理向主動服務的轉變,勞動用工日趨規範。
在預防性工作的基礎上,呼和浩特市還加大執法力度,推行“一訴全查”制度,即在嚴肅查處舉報投訴問題的基礎上,組織就業、社保、勞動關係、監察等業務部門聯合執法,全面檢查被舉報投訴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邊檢查、邊整改、邊規範。
同時,組織各相關部門聯動,形成清欠合力。呼和浩特市政府建立清欠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信訪局牽頭,定期組織人社、規劃、建設、房産、公安、法院、銀行等部門會商突出拖欠問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解決拖欠問題。
對有拖欠行為、且拒不按照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指令限期支付拖欠工資的開發單位和建設單位,規劃部門不予辦理項目規劃審批,建設部門不予辦理開工和竣工驗收手續,房産部門不予辦理售房許可。
對發生拖欠後轉移財産、逃避責任的,由法院採取財産保全措施;對惡意拖欠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違規單位建立不良行為檔案,並定期向社會公佈;人民銀行建立信用檔案,對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開發商,建築單位銀行不予信貸支持。
另外,這個市還建立了清欠長效機制。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凡在呼和浩特市建設部門辦理手續的施工項目,均由建設部門負責收取保障金;建立農民工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專項用於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突發事件;建立欠薪報告制度,將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作為報告的重點內容,及時分析報告數據,實時進行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