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甘肅寧縣2月5日電(記者 范培珅、聶建江)經公安部交管局、國家安監總局應急中心、甘肅省相關部門共同調查,初步認定寧縣道路交通事故係事故車輛空擋、超速行駛致禍。
寧縣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介紹,根據車輛檢驗鑒定、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動態監控記錄顯示和遇難者遺體檢驗,調查組初步認定,肇事車輛(冀T-23171)行經寧縣縣城東山下坡右向急彎路段時,車速在每小時61公里—76公里之間,係空擋、超速行駛。肇事車輛超速行駛和駕駛員臨危採取措施不當,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據了解,截至2月4日下午6時,18名遇難者賠償協議均已簽訂,慶陽籍17具遇難者遺體已全部運回正在陸續安葬;河北籍遇難人員由河北省衡水市負責落實善後工作。受傷人員具體賠償待出院後按有關規定結算兌付。
2月1日晚10時左右,一輛由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勝芳鎮包租發往慶陽市寧縣的大客車,在途經寧黃公路寧縣縣城東山彎道處時車輛駛出彎道外側,側翻墜崖,起火燃燒,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