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記者陳煒偉、朱立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6日就造成13人死亡的貴州金佳煤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出通報,指出該事故暴露出諸多問題,國務院安委會已對事故的查處進行掛牌督辦,嚴肅追究責任,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根據通報,1月18日,貴州省盤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煤礦發生一起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3人受傷。該礦設計生産能力180萬噸/年,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該礦“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不到位,沒有嚴格按照設計施工抽放鑽孔,鑽孔數量不足、鑽孔深度不足、分佈不均,造成消突空白區;且區域效果檢驗時未剔除17#煤層瓦斯抽放量,致使18#煤層賦存瓦斯含量計算值偏少,使用風鎬作業誘發煤與瓦斯突出。
通報稱,該事故暴露出控股的盤江集團公司安全意識不強,特別是未認真吸取該公司響水煤礦“11·24”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教訓,在2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同類重大事故。鋻於此,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已要求盤江集團公司所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全部停産整頓,進行災害風險評估。
監管部門還通報了今年以來發生在國有重點煤礦的2起較大以上事故。
1月7日,山西省陽泉煤業集團寺家莊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一起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1月12日,遼寧省阜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五龍煤礦發生一起較大衝擊地壓事故,造成8人死亡。該礦核定生産能力為240萬噸/年,屬高瓦斯礦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