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記者楊維漢)我國民事案件總量大、增速快,針對這種現狀,各級法院不斷完善民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提高了審判效率。記者日前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近5年來,全國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達到民事一審案件的67.37%,審限內結案率達98.81%。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了對大量案件繁簡分流提高訴訟效率,全國部分法院于2011年4月啟動了小額速裁試點工作。小額速裁試點通過簡化立案、簡化送達、簡化開庭等多項便民措施大幅降低了人民群眾參與訴訟的成本,通過電話、傳真等靈活的方式傳喚當事人,強調注重調解、當庭宣判的案件審理方式,極大地方便了群眾訴訟,進一步縮短了訴訟週期。
據了解,小額訴訟有效緩解了部分基層法院的辦案壓力。例如,截至2011年12月,雲南省2個試點法院共審結小額速裁案件4651件,判決352件,佔審結案件總數的9.71%,調解1044件,佔28.81%,撤訴2228件,佔61.48%,調撤共計3272件,佔90.29%,當事人對判決內容均表示滿意。
同時,各級法院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注重案結事了。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國法院民商事一審調解撤訴結案17255323件,調撤率達64.3%。全國法院民商事案件一審上訴率從2008年開始呈現持續下降的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