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記者衛敏麗)民政部社會救助司有關負責人24日表示,從去年上半年審計署公佈的《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來看,儘管低保工作成效顯著,但一些地方仍存在“錯保”“漏保”“騙保”等問題,全國錯保率約為4%。
這位負責人表示,對“錯保”“漏保”“騙保”等問題,民政部高度重視,于去年6月至8月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向國務院提出了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去年9月國務院專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民政部也于去年12月出臺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等配套文件,進一步完善認定條件,規範審批程序,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動態管理,特別是要求各地加大低保對象公示公開力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確保低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另據了解,近日有媒體報道,中國社科院發佈社會保障綠皮書,稱在安徽、福建等5省份調查顯示,受調查的低保家庭中,六成不是貧困家庭,有近八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
主持此項調查的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張秀蘭和徐月賓24日接受採訪時表示,這些調查數據雖出自他們撰寫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反貧困》一文,但媒體在引用時存在誤讀。該文從研究角度出發,以國家扶貧標準為依據將全部樣本家庭劃分為貧困和非貧困兩類。而在實際工作中,農村低保家庭認定的依據是當地低保標準。由於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較大,一些地方的低保標準高於國家扶貧標準,而一些地方則低於國家扶貧標準。因此,不能簡單引用該文調查數據,得出農村低保錯保六成、漏保八成的所謂結論。
張秀蘭還表示,他們在文章中分析了低保對象和低保金在收入十等分中的分佈,結果顯示,收入越低的人群獲得低保救助的人數和資金也越多,而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幾乎沒有獲得低保的情況,並且收入高於貧困線的人群獲得低保主要是由於家庭發生了災難性醫療支出。這説明我國農村低保的總體瞄準效果較好。
2013年全國民政工作會暨全國社會救助工作會召開
在全國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之際,2013年全國民政工作會議暨全國社會救助工作會議28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召開。會議從貫徹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精神、落實5項重點工作等方面總結了今年的民政工作,圍繞貫徹十八大精神對2013年10項民政工作進行部署,並就加強和改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加強基層低保經辦能力及基層民政能力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 >>>詳細內容
財政部:各地財政大力支持做好城鄉低保工作
遼寧:進一步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2012年,遼寧省再次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進一步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全省城市低保標準平均提高15%以上,原則上各地城市低保月標準增加額不低於50元;全省農村低保標準平均提高25%以上,原則上各地農村低保年標準增加額不低於480元。具體標準由市、縣(市)政府確定。同時,全省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五保對象的供養金原則上年人均增加額不低於600元,具體標準同樣由市、縣級政府確定。 >>>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