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2月26日電(記者王研)記者從雲南省人大常委會獲悉,《雲南省學前教育條例》將於3月1日頒布實施。《條例》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至少要有一所公辦或公建民營幼兒園。
雲南省教育廳副廳長王建穎介紹,目前,全省幼兒園數為4768所,其中,民辦幼兒園佔幼兒園總數的78.78%。2012年全省學前3年毛入園率達48.95%。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和福生介紹,總體看學前教育依然是雲南各級各類教育中的薄弱環節,多數鄉鎮沒有公辦幼兒園,造成“入園難”“入園貴”的問題;財政投入不足;教師隊伍不健全,教師收入待遇低;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體制機制不完善;一些幼兒園辦園的條件和質量差,管理不太規範等。要解決雲南學前教育薄弱問題,在目前國家尚未立法的情況下,需要地方立法給予保障。
和福生介紹,2012年11月審議通過的《雲南省學前教育條例》共七章52條,主要突出了以下內容:
一是學前教育以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辦園原則。二是學前教育應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形式,不得教授小學內容和進行其他超前教育或者強化訓練,不得開展任何違背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三是已建成的城鎮居住小區沒有配套的由當地人民政府配套;新建的城鎮居民小區由建設單位配套建設學前教育設施,並遵循“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則。
《條例》有15條涉及建立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財政投入比例逐年提高等。此外還明確建立殘疾、農村經濟困難家庭、城鎮低保家庭學齡前兒童資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