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3月10日電(記者黃興華)10日起洞庭湖全面實行為期3個多月的春季禁漁,其中,江豚保護是這次漁禁的重點。
記者從湖南省有關部門獲悉,這次自3月10日起至6月30日的春季禁漁,範圍包括洞庭湖全湖。禁漁實施後,在規定的範圍和時間內,將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做到“船進港、網入庫、人上岸、證集中”和“湖中無漁船,水中無網具,市場無湖魚”。
禁漁期間,當地漁政監督管理部門將加大對違禁下湖捕撈的打擊、處罰力度,聯合公安、工商等部門加強禁漁執法檢查,切實把住“碼頭、港口、市場、凍庫、水上”五個關口,嚴格執行春季禁漁期的相關規定,打擊違法違禁捕撈行為。同時,在搞好漁民專業技能培訓,引導漁民開闢新的生産門路和就業渠道的同時,做好漁民禁漁期生活補助以及漁民的柴油補助發放工作,做到惠漁資金能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據了解,湖南漁政部門在禁漁期間還將禁放並舉,多方積極籌措資金,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參與,組織開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動,科學投放青、草、鰱、鳙魚等主要經濟魚類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苗種,增殖漁業資源。
另據了解,4月1日起,湖南將在華容縣塔市驛伍馬口至臨湘市白沙洲183公里長江水域、湘江幹流岳陽段水域,實行為期3個月的春季禁漁。
洞庭湖是洄遊性珍稀魚類理想的生存和繁衍場所,目前有魚類119種,其中包括江豚、中華鱘等珍貴魚類。這些海河洄遊魚類大多數在長江入海口産卵繁殖,洄遊洞庭湖生長髮育。每年,這裡有來自湘、鄂、魯等省數千名漁民捕撈作業,洞庭湖禁漁為這些洄遊魚類提供了最佳生態環境。
自2002年洞庭湖開展春季禁漁以來,受到濫捕濫撈影響的洞庭湖漁業資源開始逐年恢復,魚的個體增大,魚類資源每年有一定幅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