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3月17日電(記者 王新明)2012年11月24日以來,貴州省六盤水市盤縣、水城縣境內連續發生3起特大煤礦安全事故,六盤水市研究決定,對市安監局局長蔡軍、水城縣縣長王爾彬、盤縣縣長鄧志宏立案並給予行政記過處分。此外,還對3起事故其他多名責任人啟動行政問責和司法程序。
記者17日從六盤水市有關部門了解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幹部管理權限,該市決定免去肖明的水城縣縣委常委職務,提名免去其副縣長職務;免去鮑吉克的盤縣縣委常委職務,提名免去其副縣長職務。
根據通報,六盤水市還決定對水城縣安監局局長朱憲武、盤縣安監局局長蔣先讚、水城縣阿戛鎮鎮長周潮立案並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對盤縣響水鎮時任鎮長、現任黨委書記王時繁,盤縣紅果鎮時任鎮長、現任盤縣婦聯黨組書記、副主席何希麗立案並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此外,由公安機關依法對近日多起事故的8名直接責任人予以刑事拘留。
據介紹,六盤水市將對全市所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進行停産、停建整改。驗收不合格或停而不整的,依法進行上限處罰,並責令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提請關閉。此外,加強對煤與瓦斯突出、水害防治的專項檢查,企業每季度不少於1次,縣級層面每半年不少於1次,市級每年不少於1次,並將專項整治結果作為質量標準化評級、年審、信貸和安全檢查、依法處罰的依據。
六盤水市還明確,嚴格落實領導包保責任制和駐礦掛牌督辦制,確保實現國有、地方煤礦依法監管“全覆蓋”,採取行政、經濟、法律措施,提高企業違法成本。
2012年11月24日至今年3月12日,六盤水市相繼發生盤江集團響水煤礦“11·24”、金佳煤礦“1·18”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以及水礦集團馬場煤礦“3·12”事故,造成多人死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