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3月19日電(記者 楊玉華)接待用餐每天不超過90元、宴請標準低於人均100元、住宿費自行解決。安徽省日前公佈了省直單位接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細化明確接待用餐、住宿、交通等經費支出標準,給公務接待再次套上“緊箍咒”。
最新公佈的安徽省省直單位接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接待經費是行政事業單位為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活動確需開支的必要費用,包括用餐費、住宿費和交通費。其中用餐費方面,接待對象需要用餐的,接待單位應當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簡餐,餐費執行二類會議就餐標準即每天不超過90元/人(不含早餐),原則上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須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不得超過一次,宴請標準應低於100元/人。陪餐人員原則上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
住宿費方面,接待對象需要安排住宿的,住宿費原則上由接待對象支付,接待單位可支付接待對象本級財政部門規定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外部分,最高不超過安徽省省直單位出差住宿標準。辦法還要求接待單位使用交通工具時,儘量利用本單位交通工具或公共交通工具。
根據這一辦法,今後安徽省直單位在接待中一律按照簡化禮儀、務實節儉、杜絕浪費原則制定接待方案,實行先審批、後接待;定點接待飯店應向社會公開,接待費用原則上實行公務卡結算和轉賬結算。
據悉,安徽省明確要求,各省直單位接待經費不得包含娛樂、健身以及紀念品、土特産、禮金、有價證券等支出。接待經費應按財務公開要求,定期在單位內部公示,並按照政務公開規定予以公開,接受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財政部門和審計將加強對接待經費使用情況的稽核、監督。對違反接待經費管理規定的,按照有關財經法規制度規定進行處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