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0日電 新華社受權于20日全文播發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受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所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3月17日表決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批准了這個報告。
報告共分三個部分:過去五年工作的簡要回顧;過去五年工作的基本總結;今後一年工作的總體安排。
報告説,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了2013年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立法、監督工作計劃,並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對今年的工作作出預安排。一是抓緊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規劃,繼續審議預算法、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和旅遊法草案等;二是聽取審議城鎮化建設、反貪污賄賂等報告,檢查義務教育法等法律實施情況,圍繞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等開展專題調研,結合審議農村扶貧開發等報告開展專題詢問;三是完善代表聯絡群眾制度,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和建議,組織好代表閉會期間活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