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3月26日電(記者周潤健)為進一步強化殯葬管理,規範殯儀服務,凈化城市環境,天津近日下發通知明確要求,醫院太平間嚴禁出租或承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將交由民政部門指定的殯儀服務單位進行統一管理。
近年來,天津一些醫院出於經濟利益考慮,將太平間出租或承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經營。由於這些經營者不具備相關的合法資質,又未受過殯葬專業技術培訓,導致遺體錯放錯拉、遺體損壞等差錯事故屢有發生。同時,由於只追求經濟利益,漫天要價,群眾投訴問題也比較集中。
天津市衛生局、民政局、公安局和工商局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醫院太平間集中統一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醫院太平間嚴禁出租或承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已經出租或承包的,要于2013年8月31日前,做好雙方合同或協議終止,並就設備和現存遺體等問題進行妥善處理。合同或協議終止後,醫院要將太平間交由民政部門指定的殯儀服務單位管理,交接工作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使用面積參照屬地相關租賃費用等確定指導價。
通知明確要求,醫院太平間殯葬業務移交民政部門指定的殯儀服務單位管理後,管理單位要嚴格遵守殯葬和衛生部門法律法規及安全、消防規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禁在醫院內搞封建迷信活動、燃放鞭炮,以保證醫院正常醫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