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28日電(記者李榮)上海水務行政執法正在加強公開審理的力度。27日,上海市水務行政執法總隊對兩起水務違法行政處罰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專家、義務監督員代表和新聞媒體記者參加了公開審理會。上海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公開促透明,以透明促規範。
記者在公開審理現場看到,在這兩起水務違法行政處罰案件中,一起是上海一家高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未經批准填堵河道;一起是相關當事人擅自在長江採砂。上海水務行政執法總隊案件承辦機構首先介紹了案件查處情況並提出處理意見建議。接下來案件審理委員會成員對案件查處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進行嚴格審查,並聽取與會相關代表的意見。最後,在綜合了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這兩起案件的處理進行了表決,作出合法合理的行政處罰決定。
上海市水務局副局長沈依雲説,應該用公開透明的辦法“驅散行政執法權上的朦朧霧氣”,加強政務公開力度,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在行政執法上,從過去的“結果公開”發展到“過程公開”;從過去“閉門審案”發展到公開審理;從“事後監管”向“全過程監管”完善,加強監督和約束,儘量避免事後不必要的各類社會協調和維權成本。
據了解,為了不斷提高行政執法的公信力和案件審理的公正性,上海市水務行政執法總隊近年來強化了對案件審理透明、公開等方法機制的研究,並在實踐中逐步探索形成了“八公開”的案件審理機制,即以追求案件審理結果的公平正義為目的,以加大社會參與度和過程公開度為重點,在重大、重要案件審理中力求做到:審理案件公開、審理依據公開,審理程序公開、審理裁量公開、審理過程公開、審理結果公開、審理場合公開、參加案件審理的對象公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尤其是在重大和敏感案件審理中,不但把過程公開作為一個重要環節予以全程公開,而且邀請社會義務監督員等社會代表同時參加和監督審理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