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2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決定加快構建畜禽養殖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和監管長效機制,嚴防病死豬“流入”河道,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水資源環境安全。
記者2日從浙江省政府了解到,省政府提出各地應儘快形成網格化管理、聯防聯控的工作格局,確保不漏一場、不漏一戶。各級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監管、財政扶持、企業運作、保險聯動相結合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收集運行機制。
此外,各市、縣(市、區)政府應全面推行“河長制”,明確所轄區域內河道水域監管責任人及職責,環保部門及時對畜禽交易市場、屠宰場、規模養殖場周邊和發現死豬水域的水體進行監測。
浙江省政府提出,將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嚴格落實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助政策。對養殖戶主動報告送交病死動物到集中處理廠(點)作無害化處理的,當地政府要給予一定獎勵補助。
浙江省政府要求畜牧業主産縣必須建立病死動物無害化集中處理廠,年內完成項目立項。其他縣市區在今年年底前完善畜禽養殖鄉鎮(村)的無害化處理池(窖)或收集點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