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4月4日電(記者鄧中豪)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天津市今年將採取六項措施,確保實現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去年增長10%的目標。
擴大就業規模被放在六項措施的首位。天津今年將確保全年新增就業48萬人。採取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確保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90%以上。同時,完善就業困難群體幫扶機制,加大對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服務力度。
提升職工技能,提高工資水平,全年培訓50萬人次。按照“需求引導培訓,補貼對應等級”原則,依據市場需求程度和取得職業證書等級給予培訓成本50%至100%的補貼。
多措並舉促進企業職工增收,爭取工資總額增長13%以上。從4月1日起,將最低工資標準由1310元提高到1500元,增長14.5%,全市有37.2萬職工直接受益。繼續頒布企業工資指導線,上線、下線和基準線分別為22%、7%和16%。
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健全和完善醫療保障制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由人均每年300元提高到420元,涉及510萬人。建立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制度,覆蓋380萬農村居民,待遇水平由700元提高到2500元。
繼續做好困難群體幫扶解困。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一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520元、320元調整為600元、400元,特困救助範圍由城鄉低保標準的140%調整為150%,預計全市城鄉29萬低收入人群受益。全年新建8萬套保障性住房,向10.5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房補貼。
完善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全面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合理調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適時研究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措施,提前做好政策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