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8日電(記者 方列)記者從8日召開的杭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五屆四次理事會獲悉,杭州市大幅提高對因見義勇為犧牲、傷殘的勇士(積極分子)的獎勵標準。獲得杭州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可以享受勞動模範醫療待遇。
根據新修改的標準,見義勇為犧牲人員一次性獎勵由原來的15萬元至20萬元修改為30萬元;見義勇為負重傷一次性獎勵由原來的5萬元至10萬元修改為分兩類:1、見義勇為負重傷致殘人員一次性獎勵10萬元至15萬元;2、見義勇為負重傷人員一次性獎勵6萬元至10萬元;其他因見義勇為而負傷的人員獎勵標準也有大幅提高。
據杭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長婁延安介紹:2012年,基金會共表彰了30起52人見義勇為行為,其中1名犧牲人員被追授“杭州市見義勇為勇士”稱號;51人被授予“杭州市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稱號,在表彰次數和表彰人數上,都是歷年來最多的,共為見義勇為人員頒發獎金622000元。
在繼2011年“最美媽媽”吳菊萍後,2012年杭州的“最美現象”又相繼出現了為保護乘客生命安全而犧牲的“最美司機”吳斌;為救溺水女孩而從堤壩高處跳下,當初摔傷腳骨,仍然忍痛救起女孩的“最美爸爸”黃小榮;在關鍵時刻搶救交通事故傷員生命的“最美四護士”等等。
婁延安表示,見義勇為人員視個人安危于不顧,挺身而出保護公共、他人的生命財産安全,其行為獲得道德尊重和榮譽肯定,同時也要通過完善獎勵保障體系,讓他們病有所醫、傷有所治、生命有保障,使英雄們流血不流淚。為此,杭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對《杭州市見義勇為基金管理使用暫行辦法》作了重大修改,大幅提高對見義勇為犧牲、傷殘人員的獎勵標準。
同時,杭州市還做出明確規定:杭州市各醫療機構對見義勇為受傷人員應當立即組織搶救,開通醫療救護“綠色通道”,堅持“先救治、後收費”的原則,採取積極措施進行救治。對急危重症的,要優先救治,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拒絕或者推延救治工作;獲得杭州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享受勞動模範醫療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