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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所有涉及民生的重大決策 必須100%聽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16日 07時17分   來源:人民日報

    從今年6月1日起,廣東所有涉及民生的重大決策,必須100%聽證,還要經過民意調查程序。這是日前公佈的《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試行)》規定的。

    《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試行)》共設制度建設情況、行政決策情況、行政執法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社會矛盾防範和化解情況、行政監督情況、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情況、依法行政保障情況等8項一級指標,40項二級指標,108項三級指標,對法治政府建設具體目標進行分解、細化和量化。

    在第二個一級指標“行政決策”中,規定了重大行政決策應事先向社會公佈,開展民意調查,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文件要求,制定、公佈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證目錄,其中“涉及民生的重大決策的聽證率、民調率均達100%”。聽證程序也要規範合法,聽證參加人須具有廣泛代表性,産生方式和名單應向社會公開。聽證意見採納情況及理由向社會公佈。

    廣東將適時開展重大行政決策評估,決策實施後,通過跟蹤調查、抽樣檢查等方式,廣泛收集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及時了解決策實施情況並反饋決策機關研究。力爭社會公眾對行政決策的總體滿意度(滿意率+基本滿意率)達80%以上。

    “決策失誤是政務管理的最大失誤,而要避免這種失誤,集思廣益,照顧相關各利益方的意見至關重要。”廣東省行政學院政治學教授唐曉陽認為,對於行政決策的聽證要求與量化考核,將有利於提高政府的行政決策科學化,提高政府的決策水平。

    有人大代表認為,廣東此次頒布的規定在徵求民眾意見方面有一定的突破,不過,主要還是一些框架性的內容,缺乏具體的細節規定,希望在今後能有更具體的規定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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