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腎”。記者從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獲悉:《北京市濕地保護條例》將於5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要求市和區、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行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確保濕地面積總量不減少,並採取措施,提升濕地質量,改善濕地功能。未經批准擅自開墾、佔用濕地或者改變濕地用途的,不但要按期恢復濕地原貌,還要按每平方米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局長鄧乃平説,《條例》作為規範全市濕地保護管理的法規,建立了完整的濕地保護體系,進行了體制創新。《條例》從北京市實際出發,提出了實行最嚴格的濕地保護管理制度,實現濕地“零凈損失”的目標,同時規定了鼓勵、支持開展濕地恢復或者建設的政策、技術措施。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正著手建立市級層面濕地保護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濕地保護專家委員會以及制定市級濕地確認標準、北京市濕地保護髮展規劃,擬定第一批市級濕地名錄。 (記者 余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