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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百業聯盟”特大網絡傳銷案開庭審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2日 18時01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4月22日電(記者 方列)默許會員虛假消費,並以高額佣金、獎金引誘會員發展新會員,涉案金額達37億多元、受騙群眾近5萬人的“中國百業聯盟”網絡傳銷案日前在溫州市龍灣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2011年11月,溫州炬森科技有限公司在網絡上建立“中國百業聯盟”網站,以發展電子商務為名,承諾消費滿500元的會員每天獲得1.1元返利,直至返滿500元;滿1000元每天返利2.2元,直至返滿1000元。引誘不特定公眾通過網站註冊成為會員,下單消費。

    同時,該網站默許會員虛假消費(即會員只需要通過商家上交15%的佣金,就可獲取全額返利),並以高額佣金、獎金引誘會員繼續發展新會員(各層級發展新會員消費的可提取新會員消費額的0.2%-1%作為業績的好處費)騙取財物,逐步形成了區域(省、市、縣)代理、金牌商家、商家、一級會員、二級會員等多層次的傳銷組織。

    至2012年6月1日案發,該公司共發展區域代理商331個,加盟商家4194家,會員人數達49997人,各級代理商、加盟商和客戶遍佈浙江、福建、湖南、上海、廣東等全國21個省市,累計經營額高達37億多元,收取會員的佣金達5億多元,造成後續註冊會員巨大財産損失。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管某、章某等16人在擔任溫州炬森科技有限公司財務顧問、董事長特別助理、總經理等管理職位時,採用誘騙的方式發展下線人員,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建議對各被告人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並處罰金。而各被告辯護人認為各被告人是被公司負責人郭傳志(另案處理)所利用,公司職務有名無實,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認定為從犯更為合適。

    龍灣法院將擇期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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