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4月27日電(記者 高皓亮)記者從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今年第一季度,江西省內各級媒體發佈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總次數達14331次。
其中,內蒙古庫倫蒙藥廠生産的“益智溫腎十味丸”和“協日嘎四味湯散”、瀋陽東新藥業有限公司的“固本延齡丸”、黑龍江濟仁藥業有限公司的“舒泌通片”等10個産品違法廣告發佈次數多、違規性質嚴重。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結果顯示,江西省第一季度藥品違法廣告涉及24家生産企業的26個品種,涉及媒體24家,發佈次數為8922次;醫療器械違法廣告涉及13家生産企業的19個品種,涉及媒體18家,發佈次數為2071次;保健食品違法廣告涉及27家生産企業的32個品種,涉及媒體25家,發佈次數為3338次。
據介紹,違法廣告主要表現為未經批准發佈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擅自篡改審批的廣告內容,誇大療效、誤導患者和消費者,利用專家、患者、科研機構等名義為産品進行功效證明,為産品功效作不科學斷言等違法違規行為。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以上違法廣告已移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江西將進一步加大對違法廣告監測力度,與工商、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密切配合,集中開展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專項行動,進一步凈化藥品廣告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