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記者陳煒偉、朱立毅)記者8日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獲悉,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工礦商貿企業職業衛生統計制度(試行)》,將於今年5月到12月在全國試行,待進一步完善後正式實施。
這個制度旨在及時、準確地掌握工礦商貿企業職業病危害及其預防控制總體情況,為職業衛生監管監察提供科學依據。根據《工礦商貿企業職業衛生統計制度(試行)》,統計範圍包括全國範圍內的化工、有色、冶金、建材、輕工、機械行業的各類企業以及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其他工礦商貿企業。
統計內容具體包括:從業人員數、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數、合同告知職業病危害人數、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人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數、設置警示標識崗位數、應職業衛生培訓人數、實際職業衛生培訓人數、應職業健康檢查人數、實際職業健康檢查人數、職業病危害申報情況、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培訓情況、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數、應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項目數、實際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項目數、新增職業病病例數、累計職業病病例數等。
這個試行文件要求,各統計單位要按規定填報職業衛生統計基礎表,不得不報、漏報、遲報或偽造、篡改數字。縣級以上安監局要督促統計單位在報告期內按時做好統計上報工作,組織開展數據審核工作,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據介紹,安全監管總局將對上報數據進行匯總分析,編制2013年工礦商貿企業職業衛生統計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