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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非法集資辦負責人談防範打擊非法集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21日 14時30分   來源:新華社

切實防範非法集資案件發生
——處置非法集資辦負責人談防範打擊非法集資

    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新華社記者 劉詩平、陳雯瑾) 近年來,非法集資大案要案頻發,形勢不容樂觀。時下非法集資活動呈現怎樣的特點?政府部門將採取哪些措施應對?如何防範非法集資案件發生?近日,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就以上問題接受記者採訪。

    非法集資活動呈現6大特點

    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的行為。2006年5月,國務院研究決定建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目前,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有高法、高檢、發展改革委、公安部、銀監會、工信部等31個成員單位。

    處置非法集資辦負責人表示,當前,非法集資活動主要呈現六個特點:

    ——案件高發,涉案金額增大。近幾年,全國公安機關年均立案非法集資案件2300多起,佔同期經濟犯罪案件總數的5%以下,但涉案金額佔同期經濟犯罪案件10%以上,最高達16%。

    ——地區相對集中。全國大部分地區均發生過非法集資案件,但相對集中在一些重點省、市。2012年全國立案數排名前十位省份,案件數佔全國總數的77%。

    ——涉及面較廣。非法集資案件正從農業、林業、房地産、教育等領域蔓延至科技環保、股權投資等領域。

    ——跨區域案件增多。不法分子往往甲地註冊、乙地集資,不僅跨區(縣)、而且跨省跨市,一些非法集資大案甚至波及全國。

    ——合法形式掩護。不法分子多通過註冊成立公司企業,虛報註冊資本,製造實力雄厚的假象,再以投資、理財等名義,用高額回報為誘餌,吸收社會不特定公眾的資金。

    ——職業化趨勢顯現。一些企業和個人專門從事低吸高放業務,成為所謂的“資金掮客”,賺取中間利潤,有的案件中集資代理人非法獲利達15%至30%。

    4大措施應對非法集資

    處置非法集資辦負責人表示,當前非法集資形勢不容樂觀。部際聯席會議將大力推動建立完善疏堵並舉、防治結合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和預防、預警、打擊、處置四位一體的防治工作體系。具體而言,將重點做好四方面工作:

    ——大力推動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本月在全國集中開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下半年將組織各省(區、市)統一開展廣告資訊信息排查清理活動,對媒體、網絡、手機等領域涉嫌非法集資的內容排查清理。

    ——推動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推動省以下建立健全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加強監測預警,明確各成員單位在預防、預警、打擊和處置等方面的任務分工,切實實現關口前移,打早打小。

    ——加強案件督導協調。繼續加大對重大、跨省案件的督導協調力度,加強對重點地區和行業風險的調研、提示,全力督促、協調、配合地方做好案件處置工作。

    ——推動加強法規制度建設。積極推動出臺關於辦理非法集資犯罪案件有關刑事政策,為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司法保障。

    切實防範非法集資案件發生

    非法集資活動形式多樣、欺騙性強,加上普通群眾對非法集資認知程度不深,風險防範意識不強,對非法集資案件監測預警,還存在一定難度。

    處置非法集資辦負責人説,要實現非法集資案件的早發現、早處置,須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加大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增強群眾對非法集資的認識;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監測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力爭將非法集資消滅在萌芽狀態。

    “非法集資是違法犯罪活動,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它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廣大群眾一定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不要盲目追求所謂的‘高收益、高回報’。理性投資,遠離非法集資。”這位負責人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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